深圳个政府部门接受民考官(3)
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马敬仁说,我国自1983年提出政务信息公开问题到2007年出台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经历了漫长的路程,这是随着我国各级政府的公开性、透明度建设逐步发展而来的,尤其是近十年来成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标志性内容,有关部门对政务信息公开及其后果没有一个科学的把握,一直处于被动发展状态。
深圳本地媒体评价称,“金秤砣”奖是一个很好的践行标本,具有全国性示范意义。虽然早在2007年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的出台,从法规层面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,然而,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只有指导性规定,留给各地政府部门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。例如,原则上公众可以通过申请,要求政府公开那些未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,但倘若涉及相关部门切身利益,往往会遇到相关部门有意识的避重就轻,乃至置之不理,民众遇到这种情况只能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知情权,但这样的司法诉讼在实际操作层面往往有太多的掣肘。由此而言,推动政府信息公开,还需要一个更具约束力的监督外力介入。
“金秤砣奖”的评选给了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实实在在的民间“压力”,增强了民众要求信息公开的话语权,为民间与政府搭建了一个良性互动平台;促使政府改变作风,提升工作效率,促进透明行政,使其明确感受到来自民众监督的“压力感”;更重要的是,它祛除了网络围观的粗糙和非理性,以一种柔性却执着的力量来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。
马洪基金会理事长助理范军提出,深圳未来要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,必须跨越“制度与执行”、“信息获取不均”和“标准化与共享”三大制度与社会“鸿沟”。范军说,在政府信息公开已成常态的现实下,政府部门无法把握公开界限,加上内部监督的职能缺位,使得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有很大的随意性和无效性;与此同时,信息获取渠道的不均衡,正在迅速形成现代社会中的“信息贫民”阶层;而大量无效信息的重复发送,也使得城市居民要获取办事的有效信息日益困难。
范军同时指出,尽管政府部门投入了大量资源和资金进行信息公开建设,但由于公开标准、接口和编码的不统一,部门信息之间无法互通和共享,形成了大量的“信息孤岛资产”,“一个街道办有几千名网格员在做信息搜集工作,却不知道他们采集的信息有什么用,给谁用,这实质上是巨大的信息资源空转和浪费。”
“未来深圳的政府信息公开,不能仅仅满足于公开的表象,而是要更多地通过信息公开改善政府和老百姓之间的关系,并推动社会进步。”范军说。
文章来源:《当代经济研究》 网址: http://www.ddjjyjzz.cn/qikandaodu/2021/0517/62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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