确保互联网经济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(2)
1月9日,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,给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出“药方”:市场监管部门将坚持依法规范和支持规范健康发展并重,坚持治“果”和治“因”并重,坚持监管执法和制度建设并重,支持各类企业创新发展,支持互联网经济规范健康发展,平等对待所有市场主体,公平公正开展执法,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。
面对新经济模式给市场监管部门带来的挑战,2020年1月31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》,明确强调加强平台经济、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,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。按照鼓励创新、平等保护原则,对新技术、新产业、新业态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,分类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,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,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。
除了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,市场主体诚信自律更重要。
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、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时建中表示:“企业越大,肩负的社会责任也越大。平台企业应该用更高质量的创新来证明自己的价值,践行社会责任,提高核心竞争力,让老百姓进一步享受到科技进步、产业变革带来的实实在在的红利。”
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石,互联网领域各类经济活动要在法治轨道下运行,执法部门、平台、商家、消费者任何一方都不能置身事外,独善其身。只有法律更加完善,执法效能显著提升,平台加强诚信自律,社会共治凝聚合力,互联网经济才能真正迎来健康活力的春天。(经济日报-中国经济网记者 苏兰)
文章来源:《当代经济研究》 网址: http://www.ddjjyjzz.cn/zonghexinwen/2021/0217/506.html
上一篇:马来西亚学者许庆琦:中国正在积极推进新型经
下一篇:“有力提振全球经济复苏的信心”